西安市一些政策公告须知

一、    关于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公告


2015年9月28日起,我市正式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所属分县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变更登记时,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将予以收缴。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相关文件规定,2017年底前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含“一照三号”营业执照)可继续使用。自2018年1月1日起,未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请广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办理营业执照换发事宜。


二、    关于开通外商投资企业网上登记系统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扩宽服务方式。2017年1月25日起我市开通外商投资企业网上登记系统,目前开通的功能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制企业)设立登记与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网上登记系统开通后企业可以通过西安红盾信息网申报登记资料,也可以不通过网络继续到窗口直接提交申请资料,(网上登记系统登陆网址为:http://xags.gov.cn)。外商投资企业网上登记系统的使用方法详见网页操作说明。


三、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经营亮照公告


从事网络经营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尚未网上亮照的网络经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在6月30日前进行申领和加贴西安市工商局制作的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办理可通过登录西安市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http://wljg.xags.gov.cn)点击“标识办理”进行网上办理。也可到注册地工商局网监科(市场科)现场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联系电话:87823065  8782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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