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东台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镇江市东台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①土地优惠。

市级开发区和镇工业集中区,为投资者提供“五通一平”的土地。在市开发区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每亩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20万元);在镇工业规划区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每亩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80万元)工业项目,土地出让价格为每亩4.5万元(不含土地契税、耕地占用税)。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1亿元、税收回报率高的,在项目投产达效验收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在税收返还中奖励1.5万元/亩;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奖励2.5万元/亩。沿海湿地旅游度假经济区对今年入区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原则上不低于80万元/亩)以上的工业项目,能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期50年),土地实行“零收费”。即:土地租金1万元/亩,一次性收取,然后按项目建设进度逐步返还给投资者,用于项目区内部基础设施配套,具体返还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需要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按江苏省规定最低价出让供地。

②税收优惠。

进入市工业区集中区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或进入镇工业规划区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型外资投资,所得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两免三减半”外,从第6年到第10年本级留成部分50%奖给投资者;内资投资在园区,所得税前2年本级留成部分100%奖给投资者,第3—10年本级留成部分50%给投资者;内外资企业增值税本级留成部分,前3年奖励50%给投资者。

③规费优惠:

凡进入经济开发区的1000万元以上生活型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收费。服务性收费每平方米为10.5元。其中,白蚁防治费减半为1.15元/㎡;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为1.15元/㎡(按工程造价的2.3‰推算),施工用及抗震设计审查费1.48元/㎡,防雷审图和工程监理验收为0.2元/㎡(标准为1.2元/㎡)。

镇工业集中区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工程建设除上述费用外,须交纳省、盐城市级新型墙体材料每平方米3元(标准8元/㎡),散装水泥每平方米0.4元(标准2元/㎡)。

项目投资额3000万以下,环评收费为政府指导价下限的50%。卫生检测费用、各类行政许可工本费,以及工程建设建筑企业应缴费用未列入。

④绿卡优惠。

凡重大投资客商享受市委、市政府绿卡企业待遇。优先推荐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享有子女就读、居住、通讯、就医、一般交通违章不予扣车扣证的亲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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