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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新经济企业落户 成都工商注册明确行业分类

1月3日,成都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期出台的《新兴行业分类参考目录(2017版)》(以下简称《目录》)和《关于支持服务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进行发布与说明。

成都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创造更适合新经济企业落户发展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成都新经济企业的发展。我们此次推出的《目录》与《意见》希望可以让更多新经济领域的企业了解。目前在我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尚未找到新经济企业可以纳入的明确行业分类。而《目录》之所以重要,就是因为它将对新经济类型的企业作了一个详细的分类,让新经济企业在成都进入登记的时候找到“归属感”。

据悉,类似于《目录》这样分类的文件目前全国少有。《目录》在国家现有企业分类的基础上,对新兴的产业按照“靠近”的原则进行再分类。在原有九大产业分类的基础上细分出314个经营项目。此后还将根据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的不断涌现进行相应的调整与完善,而后再定期进行分布。

针对依据“靠近”原则分类可能产生的,同一行业代码下出现不同具体行业的情况。成都市工商局也表示,将运用专门的技术手段,在不破坏国家相关统计工作的情况下对新经济企业进行快速识别作好分类,以供各相关部门进行政策制定或服务监管时提供数据支撑。

而《意见》则更多地是帮助已注册的创业企业度过危险期,提高存活率。在万众创业的时代,伴随着各类企业如雨后春笋滋长的,也是多数因经营不善而草草收场。针对于此,成都市积极探索对新经济的包容性管理,由此出台了《关于支持服务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

根据《意见》内容,此后新经济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有误的,或因实际经营场所与登记信所不符但能取得联系的,不涉及前置后置许可审批事项的新经济企业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除有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以及转办交办外,原则上不对新经济企业进行定向抽查,以此减少工商部门对于企业经营的干扰。

除有违法犯罪、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业之外,即对于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实际危害或危害较小的企业将采取行政报导等柔性措施,不直接移送办案部门查处。对于确实需要移送办案部门查处的,也会优先采用警告而非直接处以行政处罚。

此外,新经济也将实行“容缺”登记。即,支持企业使用新兴行业特点词语作为企业名称的行业表述用语(如可穿戴设备),支持企业使用新兴行业用语表述经营范围。

当然,有宽也有严,对于新经济企业,成都市工商局也打造了一个市场主体智慧综合监管服务平台,以企业信息积分管理的方式,加强新经济企业的自律性,以此达到规范新经济领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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